本站於5月1日至建臺高中向高中部三年級學生進行監理業務暨交安宣導,內容計有:「防禦駕駛、無照駕駛加重處罰、大型車視野死角、內輪差、非號誌化路口路權觀念等」,並推廣機車駕訓制度,鼓勵同學於113年11月30日前參加機車駕訓可獲交通部及苗縣府補助各1300元,本次宣導人數約160人,活動圓滿完成。
交通部公路局鑒於方向燈使用為機車道路行駛重要溝通及辨識之燈具,機車駕駛人在轉彎時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可能會導致其他車輛或行人無法預測騎乘者的行動意圖,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故調整加重該考驗科目之「轉彎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的扣分標準,以強調方向燈使用在機車道路行駛中的重要性。於113年5月1日起停車再開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32分(原16分)影片拍攝地點位於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站關於機車考驗程序,可參閱下列連結內容: 新竹區監理所-機車駕照考驗程序(https://hmv.thb.gov.tw/cp.aspx?n=1484)